各高等学校:
为调动高等学校教师、科研人员、科研组织进行科技创新及推动科技进步的积极性,促进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及人才培养,加快全省高等学校教育和科研的发展,参照教育部相关奖项评选要求,省教育厅拟组织进行2017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甘肃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,分为科学技术类和人文社会科学类两类,每类设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若干名。
二、科学技术类参照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的通知》(教技厅函[2017]30号)文件要求进行;人文社会科学类参照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教社科厅函〔2015〕2号)文件要求进行。
三、各高等学校推荐项目的第一完成人须为本校在职在编人员,其他完成人不超过6人。所推荐项目应经过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,并在学校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。
四、请于2017年6月15日前,将学校正式文件(公示内容及结果)、汇总表及申报书(一式三份,其中一份附原件,评审结束后请学校取回)报送省教育厅科技处,逾期不予受理。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。汇总表电子版请发至指定电子信箱。
联系人:王聪,电话:0931-8283139。
电子信箱:jytkjc2015@163.com
附件1.2.doc
甘肃省教育厅
2017 年5 月18 日